此时的孙念,一双桃花眼里水汪汪的。
如果用王安前世在篱笆子里,听到的一个相声里的一句话来形容孙念的话,那就是:
“眉黛春山,秋水剪瞳,眉梢眼角说不尽的万种骚风情,比花花解语,比玉玉生香。。。。。。。”
犹记得当时的王安已经6多岁了,但当他听到这段话时,眼前依旧仿佛出现了一个少女,并且心灵的深处也被狠狠的触动了一下。
正是应了那句老话,“男人至死是少年”。
说实话,上次王安看到孙念这样的眼神儿,还是王安跟孙念在炕上扯犊子的时候呢。
王安相信,此时的孙念不管让任何一个男人看到,都一定会被其所深深的勾引住。
没错,就是勾引住,死死的勾引住。
有啥说啥的讲,孙念这娘们儿要是起骚来,那整个就像是聊斋小说里形容的狐狸精一样,实在是太特么勾人心魄了。
反正要不是张舒雅就在跟前儿的话,那王安说啥都得跟孙念壳上一炮,十分深入的交流一下子。
奈何条件不允许,着实是有点小悲哀。
王安十分得瑟的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十分得瑟的跟张舒雅和孙念说道:
“没办法,天生的衣服架子,穿啥都嘎嘎好看,哈哈哈哈。。。。。。”
张舒雅罕见的没有打击王安,满脸笑意的说道:
“那还剩一双鞋干啥呀?皮鞋也一起换上呗,正好看看合不合脚,不合脚还能抓紧到后勤换一双。”
王安一想也是,便把脚上的靰鞡鞋给脱了下来,然后把皮鞋穿在了脚上。
穿上后来回踩了几下,王安有点惊讶的说张舒雅道:
“不愧是我义父义母的亲大姐,就连我穿多大鞋都知道,你绝对是我亲大姐啊。”
说着话,王安还向张舒雅竖了下大拇指。
王安的脚丫子,在这年代来说绝对是名副其实的大脚,因为王安的脚,要穿45号鞋。
好在王安的个子比较大,倒是也不显得脚丫子大的有多夸张。
听到王安这套近乎的话,张舒雅满脸笑意的白了王安一眼也没接茬,而是看了看王安脚上的皮鞋说道:
“皮鞋这玩意儿就是打扮人儿,挺好,穿着合脚就行。”
其实王安不知道的是,张舒雅给他的这双皮鞋,并不是上边配的,而是张舒雅单独给王安要出来的。
因为正常给连防员配的鞋,就是普通的黄胶鞋,并且一年也只给配两双。
说的难听点,一个临时工而已,怎么可能给你皮鞋?
要知道这年代的皮鞋,可是一点儿也不便宜,就王安那可怜巴巴的12块5毛钱工资,连一双皮鞋都买不下来。
没办法,这,是事实。
将秋装和自己脱下来的衣服鞋找个袋子装起来,仨人又简单的讨论了一下案情,王安和孙念这才打算离开工安菊,再次前往兴安乡。
临出门之前,王安突然问孙念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