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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第13页)

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笑。

等他再想说什么,蒲遥已经买了冰棒离开了。

仿佛他只是个陌生人。

后来不久,他听说许钧开了个公司。

方宝利也知道了。

方宝利打了个电话给他。

“阿超,你知道那个谁,遥遥那小情郎许钧知道不,他竟然开公司了,要不要搞死他?”

方宝利在生意上是个狠人,下手比他狠多了,他出生在商贾之家,从小就耳濡目染,能在几个强势的姐姐手里有一席之地,他可不是那么简单。

而他接手皮鞋厂之后受了大挫折。

因为蒲遥在见过他的第二天就辞职了,和他的小情郎私奔了。

当时王超满满酸意的说许钧是蒲遥的小情郎,他还觉得他那酸劲没必要。

如今觉得必要得很!

他那个小情郎那么好?为了他放弃了五千的高薪?一个打工仔能有什么,他一个手指就能碾死。

而蒲遥也那么狠心,他明明对他那么好,就算蒲遥不接受他,他们也算是朋友啊。

打游戏、吃零食,蒲遥和他在一起都很快乐。

可他一声招呼都没打就辞职了,让方宝利感觉蒲遥一定很讨厌他。

当然,罪魁祸首一定是那个叫许钧的男的。

如今知道这家伙竟然还想在他们广州的地界开公司?

门都没有!

王超沉默了片刻。

“我知道,那个公司遥遥有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

方宝利不敢相信蒲遥怎么会有钱开公司?一半的股份?

蒲遥有什么钱?

对了,那个打工仔许钧又有什么钱?

据他所知,这个公司的还算是正经的公司,卖鞋的。

找到是一个温州老板供应,那温州老板和他大姐的关系不错,做的鞋品质上等。

他知道许钧的钱一定是经不起推敲的,他的供应商他也能直接断绝,但是他得拉上王超。

他这事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打算让许钧背上巨债,一辈子也翻不了身!

所以他才要拉上王超。

万一事发、万一被蒲遥知道是他们俩搞的鬼,可以把王超推出去挡枪。

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个公司有一半是蒲遥的。

那还搞什么?他要是敢动什么手脚,估计要把蒲遥害死。

蒲遥这么漂亮,喜欢他的人多的是,他一旦发生什么有的人是想要担着捡漏,到时候非但不能把许钧按死,还会让蒲遥恨死他。

他对蒲遥的感情十分复杂。

很喜欢,但是知道蒲遥一句话也不说就辞职之后已经决心不再喜欢他。

没准人家讨厌死他了。

可是人总是要抱点希望的,他父亲总是告诉他“做人留一线”,这些道理再浅显不过了。

没准他还有机会呢。

王超这么一说他就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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