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静静的看着,看他能搞出个什么花样来。
没想到一鸣惊人。
这人竟然有点本事。
连他姐都关注到了。
“宝利!他们家哪款限量版的鞋我真是喜欢死了!你不是和遥遥是好朋友吗,这鞋是遥遥亲手设计的,真真真是太好看了!”
他姐的一句话直接让他愣了许久。
蒲遥亲手设计的?
可是蒲遥不是小学还没读完吗?他爱吃爱玩游戏,也只会做些车间的简单工作,就连想要把他调来当自己的秘书,也是存了养他一辈子打算。
他竟然能设计得出这样的鞋子?
骗人的吧?
他是做生意的,一看就知道这些设计灵气满满,完全不能想象这些设计竟然出自蒲遥之手。
蒲遥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很适合被人宠着、养着,他一辈子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开开心心看电视玩游戏和吃好吃的就行了。
如果,蒲遥和他在一起的话,真的也能展现自己的才华吗?
方宝利陷入了沉思。
于是这件事王超和方宝利都没有插手,只是一直全程围观。
王超安静的看着一切,几乎已经死心了。
蒲遥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看起来很快乐。
也许,他跟适合他的同乡。
只是没想到这么一出!
蒲遥竟然有失忆症!
他猛然想起第一次见到蒲遥的时候,他手里写着地址,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医生说他的失意症并不会完全忘记所有的事,只要一遍遍记、有人提醒复述之前的事情,他又会慢慢记起来,只是不是那么清晰。
蒲遥为了来广州打工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甚至当初在火车上,蒲遥差点记不住许钧的名字,还是他好心帮他一起记。
没想到如今成了这样的局面!
好友的电话还在继续。
“还有阿超……有件事怕你知道了会发疯。”
王超的声音平静:“说吧。”
“我还知道查到了他去医院的另外一个目的,是、是看身体……”
看身体?
这什么说法?
去医院一般只有是看病,看什么身体?
“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那个小孩被陪他一起去医院的男人上了,弄得挺狠,要去医院的地步……”
好友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电话对面一阵巨响,接着只有“嘟”“嘟”“嘟”的忙音了。
王超的房间里一片狼藉,烟头烟灰缸碎成了无数瓣,桌子都被推翻了。
他满眼阴狠的喘着粗气,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有件事要你帮忙,有个人,我想让他消失。”
…………
蒲遥最近总是觉得有人在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