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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第26页)

“我遇到的人大多都是特别好的人啊。”林杳一双眼一眨不眨地望向他,嗓音软糯带着满满的信赖:“而且不是还有你在嘛。”

闻野弯了弯唇,放心了些。

也是,有他在,牛鬼蛇神都别想靠近她分毫。

中午,她和闻野比约好的时间提前一点去了餐厅,林钦文和沈怡来得更早。

坐着的沈怡脸上难掩激动,迫不及待地四处张望,突然眼睛一亮:“杳杳过来了,她比以前长高了啊!诶,身边怎么还有个男孩子呀,不会是她男朋友吧?”

等不及他们过来,她满脸笑容地朝两人走过去,林钦文也起身跟在她身侧一起过去。

西餐厅的光线昏暗,等走近看得更清楚了,沈怡脸上的笑容一僵,目光露出难以置信之色。

眼前的少女完全跟她记忆里的女儿判若两人。

原本一张漂亮的小脸唇红齿白的,还有着软乎乎的婴儿肥,现在瘦得可怕,脸色苍白憔悴,脸颊上一点肉都没有,那头乌黑柔顺的长发也变得枯糙了起来。

沈怡潸然泪下,一时说不出话来。

林钦文看得也红了眼眶,声音微哑地问:“杳杳,你是生病了吗?”

林杳喉咙也有些酸,闻野替她做了回答:“淋巴瘤,化疗后又复发,马上要做骨髓移植。”

林钦文和商场里的人打交道这么多年,怎会听不出少年平直声线里压根没隐藏的谴责和不满。

他确实问心有愧,当初就是他做出送走林杳的决定,后来也是他拦着妻子,不让她和女儿多联系。

怕妻子越联系越割舍不断。

他们那时经济正困难,精力也有限,一头顾着才起步的生意,一头顾着自闭症的儿子,又是借住在哥哥家,实在没法再把林杳接过去。

林钦文揽着妻子,叹息着看向林杳道:“来,我们过去坐下再说。”

菜陆续上齐,谁也没心情动一下筷子。

沈怡眼睛湿红,艰难问道:“杳杳你这病什么时候确诊的?”

“去年一月份。”林杳回答,又抽了张纸递给她。

沈怡接过擦了擦眼泪:“你出来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也不和我们说一声呢?”

林杳垂下眼睫,轻咬着唇不知如何作答,曾经身体健康的她都是个不得不送走的麻烦,何况生病之后呢。

林钦文慎重思索过后道:“杳杳,你把你妈妈叫出来,骨髓移植的风险很大,我们和她商量一下是不是到了非做不可的地步,有没有稍微温和的治疗方式。”

说完没等到林杳回答,她身旁那个长相冷峻的少年从鼻腔里发出嗤的一声,充满着嘲讽。

“你们以为她的死活赵美莺会有一点在乎么?”

在两人大惊失色的表情之下,林杳坦白道:“我高二那年的暑假就从她那里搬出去了,当时她在家里开麻将室,有个男的摸我,她没有管,还打了我一巴掌。”

“之后我和她就一直没有联系,最近一次见面是因为我要骨髓移植,闻野拿了一万块钱去找她,她才答应给我做配型。”

林钦文和沈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震惊完之后沈怡要心疼死了,眼泪又止不住地掉下来:“杳杳你搬出来后怎么过的啊?”

那会儿她还没成年呢,又在读高中,根本没有赚钱养活自己的机会。

林杳感激又依赖的目光看向身旁的少年。

“是闻野收留了我,后来我生病,也是他一直花钱,陪我到医院化疗。”

林钦文和沈怡原本以为跟她一起来的这个跟着一起来的少年是她大学交的男朋友,可现在一听这话,又觉得不对。

“你是和杳杳的关系是……?”林钦文不确定地问闻野。

闻野目光直视过去:“她哥。”

沈怡要被愧疚压得喘不过气,说什么都要将林杳带回英国治疗,林钦文这回也赞成妻子的想法。

之前出于现实和理智的考量,他选择将林杳送回到赵美莺那里去,不代表他能舍得这个女儿。

他同样是养育了林杳十六年,听着她奶声奶气地喊他爸爸,见证她从那么一丁点小慢慢长大,越来越漂亮乖巧。

现在他们经济条件好起来了,而赵美莺的所作所为根本不配称之为妈,他们就该把女儿重新接回去,好好弥补他们这些年的亏欠。

两人希冀的目光看向林杳:“杳杳跟爸爸妈妈回英国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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